论坛实录 | 学术论坛二 : 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管理与实践探索

图/嘉宾合影

近年来,在党的十九大精神下,随着两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文物局的相关政策推动,全国各地关于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的成果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认可和积极响应,而这些成果背后的管理创新和实践经验更值得业界和社会的关注和深入探讨。这其中包括立法保障、职能完善、部门协作、资源整合、机制设计、模式创新、程序控制、能力建设等多方面的探索,体现了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中国智慧与特色。

为了共享这些管理创新实践经验,探索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的长效机制,并从中分析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在管理中遇到的瓶颈和挑战,探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活化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主办,清源视野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的“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管理与实践探索论坛”,于2019年11月1日在上海展览中心“第三届国际建筑遗产保护与修复博览会”上召开。

图/论坛主持人 清源视野文化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魏青   

图/论坛主持人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秘书处主任燕海鸣

通过前期案例征集,本次活动从“遗产地综合性管理体系和政策创新”、“行业管理政策与工具创新”、“遗产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带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特色案例”三个方面邀请了11个特色案例在论坛上分享交流。


“遗产地综合性管理体系和政策创新”板块

苏州遗产城市文物保护利用的管理实践与探索

尹占群 苏州市文物局 研究员

图/尹占群 苏州市文物局研究员 摄影/陈凯

遗产城市的保护管理是世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尹占群研究员以苏州多年来的经验积累分享了“遗产城市保护的实践与管理”、“文物遗产利用和城市发展”、“新建筑探索”三个主题内容。

在城市管理方面,尹占群研究院将苏州经验总结为系统的规划研究设计,针对性的地方法规特别是其中守底线的强制性内容,渐进的常态化的保护和预防性保护,建立研究性的咨询决策机制,情感培育和传统技艺传承等五点。在遗产利用和城市发展方面他介绍道,苏州根据价值设置不同的保护强度,在不伤害文物本体,严格控制潜在风险和能够传达文物价值这三个前提下,不限制文物特别是民居类的利用功能,并分享了引入社会资本保护的钮家巷方宅,工业遗产活化利用的苏纶纱厂等成功案例。在新建筑探索方面,尹占群研究院通过贝聿铭先生的苏州博物馆和“四方的雨”城市艺术装置这两个成功案例,展现了苏州如何通过当代高品质的创新传承发扬城市文化传统,提升城市文化环境品质。

在案例分享的最后,尹占群研究员特别介绍了2018年在苏州召开的“第三届世界遗产城市组织亚太区大会”。在这届大会上,苏州被世界遗产城市组织授予“世界遗产典范城市”称号。回顾大会形成的“苏州共识”,尹占群研究院提到,城市遗产的保护是长期的、系统的、渐进的、缓慢的,任何希望“毕其功于一役”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而且是有害的。

图/发言人PPT


平遥古城——人居型遗产的活化之路

牛冀同 中共平遥县委常委 平遥县副县长

邵甬 同济大学 教授

图/(左)牛冀同 中共平遥县委常委平遥县副县长(右)邵甬 同济大学教授 摄影/王一臻

本案例由遗产地在地管理地方政府的领导与在为遗产地管理提供长期专业支持的专家学者共同分享。首先,牛冀同副县长介绍了平遥古城在平衡遗产保护与发展中取得的一系列成绩。在专家学者的帮助下,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平遥古城逐步形成系统的保护法规、规划体系;针对民居保护细化的分级体系、针对管理和实操的两部导则以及修缮补助办法配套组成的管理机制;发展方面在“保护古城、另辟新区”的规划指引下推进城内城外同步发展策略。目前,平遥古城在古城物质遗产的保护上,在古城游客控制与分流、人口疏解与宜居度的提升,文化传统的挖掘弘扬等方面均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

邵甬教授则根据自身多年来的研究,在论坛中探讨了“人居型遗产”的概念,以及基于本概念在平遥古城中做出的保护尝试。她介绍,人居型遗产具有“遗产性”和“人居性”双重特征,因此,也需要在古城保护中建立双重发展目标,在保护古城的同时,强化其人居功能。此外,邵甬教授着重介绍了平遥在以居民为核心的保护原则和方法的指导下,建立通过政府主导、居民自主的民居修缮补助计划,以及多样化的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专家学者、管理者、遗产社区共同助力遗产地保护与发展的持续发展机制。

图/发言人PPT


鼓浪屿—共享发展理念下的遗产地立法和管理体系建设

郑一琳 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主任

图/郑一琳 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摄影/王一臻

有效立法是推动遗产地保护管理的重要保障。对鼓浪屿这样一个社区形态的遗产地,申遗后文化如何传承,怎样让老百姓有更多切实的获得感,郑一琳主任强调“共享发展”是申遗成功后修订《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理念核心,条例中“传承与利用”、“共享与保障”两个章节突出强化了这一理念。通过对各章内容的介绍,郑一琳主任阐明《条例》如何实现了文化遗产保护内涵和外延的统一,形成完整的保护体系;坚持利益相关人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在保障、改善民生上下足功夫;坚持科学保护与严格管理的统一,保障社区发展,从建设活动、业态和出租房屋管理等方面提出控制要求。同时,《条例》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共治的统一,以社区自治共管为主体,引入听证会机制;坚持上位法与下位法的统一,建立高效管理体制和具有保障的司法和执法体系。

借助特区立法可以根据上位法原则做出适当的变通的优势,郑一琳主任分享了本次立法的三个突破。一是在管理体制上,通过立法梳理了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和管委会之间的职责关系,建立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二是为保障保护工程顺利进行在历史建筑、文物建筑招投标管理和产权转移限制等方面的突破。三是通过立法、执法、司法体系建立保障机制上,通过立法将市容环境、文化市场、文物保护、市场监管、旅游监管等执法队伍整合,实现了由管委会统一管理的综合执法,加强力度和效率;并通过鼓浪屿法庭在司法程序上为居民提供便利和保障。

最后,郑一琳主任分享了这次历尽艰辛的立法过程给自己的启示。一方面,立法应以人为本,在过去强调居民义务的基础上,关注与强调居民的权力;另一方面,通过立法建立对遗产 “最严格”的管理的同时,必须强调对社区的保护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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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管理政策与工具创新”板块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山西实践

白雪冰 山西省文物局文物处处长

图/白雪冰 山西省文物局文物处处长 摄影/王一臻

2017年,山西省启动《山西社会力量参与文保保护利用工程》,受到了社会、公众的持续关注。

作为“行业管理政策与工具创新”板块的首位发言嘉宾,白雪冰处长就山西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所做的工作、采用的模式以及近期收获的效果进行了详细介绍。2017年山西启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文明守望工程”以来,积极推进“众手搭”、“巨手擎”、“妙手集”、“巧手创”、“千手护”、“小手托”、“顺手帮”、“联手助”、“携手援”等9类项目。通过出台相关法规规范社会力量的权力和义务,制定税收优惠、经费补助、人才培养、业务指导等30条政策,以优化社会参与环境,搭建项目推进机制与平台。省文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文明守望工程”文物建筑的认养意见》,规范了文物认养的程序和档案的管理,并形成了在文明守望,社会方面参与的“六有”:法规、政策、路径、项目、机制、氛围。

白雪冰处长表示,山西文物资源庞大,但很多文物建筑地处贫困县,制约保护与利用发展。针对这种情况,三年来,山西省文物局探索了四种社会参与模式:社会资金只修不用、社会资金修用一体、政府修缮引导社会出资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守护。这些模式都取得了部分成果也反映了一些问题,未来将进一步进行政策引导、机制完善工作,探索业态培育方式,让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文物保护利用发展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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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传统规划模式 服务遗产保护管理——以《陕西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为例

张新颖 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 副总工程师

图/张新颖 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摄影/陈凯

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工具,保护规划面对当前遗产保护理念的更新和社会发展需求,自身的定位、模式和技术体系也亟待探索创新,承担起更多样的角色和任务。

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张新颖在报告中,首先介绍了陕西省省内已形成的多种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包括以秦始皇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代表的国家公园模式、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代表的集团运作模式、延平门遗址公园代表的市民公园模式、大唐西市博物馆代表的民营建设模式和杜陵代表的退耕还林模式,以及倡导多方参与的生态博物馆和提升重要遗产资源社会效益的省级文化遗址公园模式。

本次分享的重点是《陕西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针对陕西省内文物资源特别丰富、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矛盾特别明显等特点,以及低级别文物点容易被忽视、基层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陕西省文物局提出编制针对全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规划,以实现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覆盖,统一管理标准,提升基层管理水平的目标。从2013年-2017年,以实施有效管理为目标,共编制完成了1046处保护管理规划,并形成了一整套工作手册。该工作的实施摸清了家底,收集了文物资源各类数据库的基础数据,保证了数据的有效更新和对管理工作的指导,为文化遗产融入社会发展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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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国家公园开放中的文物安全管理系统

熊焰 庐山世界遗产监测预警中心 主任

图/熊焰 庐山世界遗产监测预警中心主任 摄影/陈凯

今年全球各地世界遗产不断发生的严重火灾,使安全风险防范持续成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热点话题。

庐山世界遗产监测预警中心的熊焰主任介绍了庐山文物安全管理系统的建设过程和技术创新。熊焰主任介绍,庐山330平方公里的遗产区在我国文化遗产项目中仅次于丝绸之路,既是景区,也包含城镇乡村,多种功能形态的开放给广泛分布在庐山遗产区内的各类文物古迹和文化遗存带来非常多样的风险,而多部门的交叉管理和人力物力资源的相对有限又极大增加了安全管理的挑战。

为此管理机构经过多年努力把过去散点式的人防、技防、物防通过串联和并联方式建立起系统的文物安全保护网络体系,并在文物安全管理系统上开展应用科技手段的创新实践。管理机构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和突发安全事件,积极推进文物管理机构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安全综合演练,夯实庐山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监督预警平台(系统)的建设,实现多平台互联互动。针对庐山的山岳、气象环境特征和景区开放状态,庐山在完善雷电预警、联动报警和避雷系统工作数据的积累分析方面做了重点技术突破。管理机构还与技术方共同设计了文博安全卫士装置与文物安全AI巡检系统,实现了文物保护单位动态实时监督与多部门联动应急保护。

熊焰主任表示,当前行业保护理念、技术都进一步完善,管理者应从自身管理需求出发,与技术方共同设计适合自身需求的文物安全系统,推动文博行业的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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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带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特色案例”板块

广东南粤古驿道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实践

邱衍庆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院长

图/邱衍庆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摄影/王一臻

作为本板块的第一位分享嘉宾,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邱衍庆院长介绍了南粤古驿道的活化利用工作。南粤古驿道是在广东各地绿道系统建设成功的基础上,基于对线性文化线路价值的认同、对乡村振兴的思考,对南粤文化的保护要求,提出的一项系统性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也是以线性文化空间为载体落实党的十九大的系列精神,通过古驿道为线索串联起沿线的各个散点遗产和村落,实施共同保护和发展的重要工作。本项工作除了关注遗产本身的保护,遗产的品牌效应外,还通过调研关注到,南粤古驿道串联了60%的贫困村,因此提出了“以道兴村”的工作理念。目前,已完成三十余条古驿道的保护工作,从四方面提出具体保护工程实施的工作指引,其中包括保护与修复、标示系统设计、文化线路汽车露营地规划建设和示范段规划建设标准。邱院长总结南粤古驿道的创新体现在:“以道兴村”,通过树立文化自信推动乡村振兴;以古道联系,丰富了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形式,同时建立了多部门分工协作的保护利用模式,探索包括三师(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专业团队参与的全民参与的机制;拓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体育、文化、旅游、农业、教育相结合的多元路径。

邱衍庆院长强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活化利用,希望能够整合全省文化、体育和扶贫资源,更多地与当地村民相结合,带动提升周边村落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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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创新格局

初迎霞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副秘书长

图/初迎霞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副秘书长 摄影/王一臻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副秘书长初迎霞女士从社会组织近十年发展情况入手,介绍了文保社会组织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参与方式、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方向。结合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文物保护与利用社会组织联盟的实践探索,总结了社会组织在参与文物本体保护、科技助力遗产保护、参与安全巡查、推动宣传普及、开展专业技术研究、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等六个方面发挥的作用。其中,科技助力遗产保护中以“敦煌数字供养人”项目为例,利用基金会公募平台为敦煌莫高窟55号窟的数字化筹款,项目亮点是“互联网+传统文化”,用科技的手段让互联网重焕生机。她表示,未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将从“硬实力”和“软实力”两方面入手,逐步扩大资金来源,加强公信力建设,扩大自身影响力和吸引力,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文化遗产保护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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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平仓东计划-共享社区中的遗产教育基地

沈益民 开平市仓东文化遗产保育与发展中心 负责人

图/沈益民 开平市仓东文化遗产保育与发展中心负责人 摄影/王一臻

开平市仓东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中心负责人沈益民介绍,仓东计划是以广东开平市仓东村为试点进行的乡村文化遗产保育与活化的探讨,是民间自发的基于“记住乡愁”和乡村振兴的实践活动,针对当代传统农耕生活对土地的依赖大幅度降低,家乡观念渐渐淡漠,农民的身份逐渐转变成职业的普遍趋势下,探讨乡村的存在意义。2015年,仓东计划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区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奖,值得一提的是,当地村民是获奖主体。仓东计划以村落完整保存和修复为基础,以文化传承和发扬为内涵,以社区营造和共享为方向,引入专业力量,以朴素且低成本的方式对村落内的祠堂、传统民居和空地进行修缮、整治和活化利用。利用各类空间举办相关社会活动,除了引回仓东村散落世界的村民外,还以仓东为平台,凝聚了包括学者、机构人员、城市居民等大量人员参与并融合到仓东计划,逐步形成“共建共享仓东社区”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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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青原区——革命文物与传统村落整体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之路

王紫林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处长

图/王紫林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处长 摄影/王一臻

江西省的革命文物保护工作近几年逐步走到了全国前列,并形成了自身特色。

王紫林处长首先介绍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背景与过程,从项目政治工程、文保工程、惠民工程的3个定位的把控,到6个“整体打造”的理念,介绍了赣南苏区(原中央苏区江西区域)通过3年时间750余个工程的落地,探索践行文物保护、利用与环境治理的三位一体保护利用方式。江西最终形成了4类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模式:瑞金、井冈山革命旧址与红色精品景区建设结合的模式;赣州宁都革命旧址与特色乡镇建设结合的模式;抚州金溪革命旧址与休闲农业旅游结合的模式;吉安青原革命旧址与传统村落保护结合的模式。

王紫林处长重点分享了四模式之一的青原模式。青原模式是在坚持革命文物保护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基础上,将革命文物保护资金和传统村落建设的交通、水利、农业、环境保护、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统一管理,统一使用,整体推进,精准实施。形成了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文物走,文物点亮村落、村落激活文物的良性循环,做到革命文物“有址可寻,有物可看”的可持续利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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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网师园夜游开放模式探索

吴琛瑜 苏州市网师园管理处 主任

图/吴琛瑜 苏州市网师园管理处主任 摄影/王一臻

本次论坛的最后一个分享案例,是近30年来一直受到持续关注的苏州网师园夜游开放模式探索。网师园夜游活动始于1990年,是在一个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形成的特色文化旅游发展新思路。尤其是近年来在更换运营方后,活动品质有所提升,向各地游客、特别是“外地散客”群体,展示了美好的苏州印象。在这30年中,网师园在组织发展夜间展示方面已积累了大量经验。吴琛瑜主任介绍,发展夜游项目,首先应明确定位,以小切口带动展示,夜游网师园不单纯是旅游项目,更是苏州对外展示的新窗口。其次应深挖遗产价值,以价值确定展示内容和服务对象,做到差异化。第三应考虑遗产地是否适合进行夜间展示,一方面确保遗产和人员的双向安全,另一方面还需考虑到展示内容与遗产地形象的契合度。在经营方式、组织管理上也应下足功夫,做到合理利用,形成良好循环。最后,吴琛瑜主任强调,后续需要进一步加强网师园夜游活动中,对于遗产价值的阐释工作。

图/发言人PPT


圆桌论坛

本次论坛的最后一个环节,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副理事长、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国家遗产中心的吕舟教授与案例分享嘉宾进行了圆桌对谈,就本次论坛案例分享涉及的多个重要话题进行了进一步深入的讨论。

图/圆桌论坛

吕舟-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副理事长、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国家遗产中心教授

从2013年活化利用的问题提出后,文物保护不再是少数技术人员和政府部门的事情,需要让更多的人在这之中发挥作用。这次论坛在座的嘉宾里有省、市各级文物主管部门的领导,有遗产地和文物保护单位的领导,还有地方政府的领导,专业机构的专家,更有志愿者和基金会这样社会组织团体的领导,代表了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管理、实践不同层面的角色和视角。希望大家在这个环节里结合相互分享的案例,更深入地谈一谈对这些经验和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王紫林-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处长

地方政府的作用非常关键,首先要在观念上有所转变,理解遗产的潜力不仅在价值,管理是基础,管理做得好,遗产的提升和发展才能水到渠成。

革命文物的活化利用是个难题,利用的方式有不同的说法,但江西还是坚持了开放的方向,在乡村环境革命文物的利用中探索出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希望国家能尽快出台具体的政策对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给予指引。

遗产的利用应该是多样化的,“开门”就是利用,仓东基地对祠堂的活化利用和网师园的夜游给出了很好的借鉴,带动社区参与,对接社会需求,给遗产注入长久的活力。

尹占群-苏州市文物局研究员

文物有文化的、使用的、经济的等等多方面的价值,契合以博物馆模式展示开放条件的其实是很小的一部分,引导利用需要将这些价值和市场科学地结合。

文物管理部门的重点不是看哪些功能有风险就禁止,而是深入研究把风险排除掉,推动尽可能多样的利用功能的实现。苏州上世纪90年代引入民营资本投入的平江客栈就是这样的实践。

产权转让的模式也是可以讨论的,关键是管理上设定好,控制好风险,真正的智慧在于民间,对于价值的认识到位,管理监督到位,民间发自内心的保护利用,效果往往比政府操作的要好。

郑一琳-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在文物保护利用方面,应尽快通过立法解决问题,否则政策、规章、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相互不衔接,工作很难推动。比如消防问题,鼓浪屿上许多历史风貌建筑利用为民宿,但消防没有专门标准,后续审批监管难度很大。要解决问题排除风险,从立法上突破、观念上更新势在必行。【对于这个在文物保护利用方面的普遍性问题,嘉宾们呼吁国家文物局开展一个专项调研】

同时,对文化遗产如何产生更大的效益,让全社会共享,社会各界的观念也是应不断更新。目前社区参与会给文化设施的公益性和市场效益带来一定的矛盾,管理者如何把握度,协调好各种矛盾都很关键。

白雪冰-山西省文物局文物处处长

要让政府推动的活化项目对企业有吸引力,肯定要保障企业的权益,比如租赁的时间,有的地方政府只给企业三五年,不符合经济规律,对企业其实没有吸引力,其实也意味着政府是否真有诚意。

刚才看陕西分享的规划的案例,可以在前期把规划大纲告诉企业,让企业安心进来培育业态,形成造血功能。这方面需要更深入的探索,保障企业有积极性和合法权益,实现“进得来、用得好、养得起”。

熊焰 -庐山世界遗产监测预警中心主任

文化遗产地的保护管理是长期性工作,对遗产地来说,管理者的更替对遗产地管理的理念、政策的延续性及投入的持续性都是值得研究的课题。特别需要推动地方政府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除了申报阶段的重视和大力投入,更需要在成功之后按世界遗产要求坚持保护管理,把遗产守护好。

和教育等其他部门的管理模式相比,文物系统对自己系统内的管理抓得很严,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整体支持保障文化遗产管理的检查督促,比如保护规划的公布和执行。

风景名胜区条例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力比较强,建议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方面也能出台有同样效力的法规,让保护管理部门应对开发建设等压力的时候有更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希望多为遗产地管理基层人员搞培训,或者建立和专业机构之间的带训合作模式,为遗产地培养、留下专业人才。


结语

通过本次论坛的案例分享,点评和讨论,与会嘉宾们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管理工作达成了很多共识,也碰撞出新的火花。希望这次论坛对同类问题具有借鉴参考意义,能够推动遗产保护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的提升,促进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活化利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使其作为优势资源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图/论坛现场

作者:清源文化遗产  魏青、贾滨、厉之昀、罗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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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

  •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 中国文物学会传统建筑园林委员会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科技保护专项基金
  • 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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